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防制,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陈昌明(校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副组长:黄伟强、阮文涛、戴文彬、王莹莹、配合组长协调好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具体分工。

组员:刘柯、韩曦、高炜、汤建、陈华新、姚祖荣、诸永清、靖定国、孙小龙、时强兵、高莉、梁玉秀、校医(张建芹、许晓飞)及全体班主任服从组织安排,尽全力配合学校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校医联系电话18012689285

 

(二)职责     

1.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午检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对校园、教室、办公室和厕所进行定时消毒、灭虫,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及时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样品留存等工作。     

四、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部门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江苏省昆山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责任报告人:张建芹

(二)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向教育部门报告,并同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五、应急处置措施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部门;拨打120急救电话,对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与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     

5.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六、信息公布     

准确客观宣传卫生事件情况及防控进展情况,争取家长和学生的支持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同时,准确把握宣传导向,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七、保障措施   

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八、善后与恢复工作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总结经验,进行整改。加强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校内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经卫生部门确定康复后方可复学;污染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九、培训演练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规划,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整体协同处置能力。

 

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创建时间: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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