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24号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一中专学工〔2023〕2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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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 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报工作通知
各系部、班主任: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为做好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一)评审范围
高职: 四五年级(20 级、19 级),高职助学金平均 3300/年。
中职: 一二年级(22 级、 23 级)为中职,(21 级为三年级学生,没有资助项目,但实在困难可以申请校内助学金), 中职助学金 2200/年。
(二)申请条件
1、建档立卡户、低保、残疾生、家人残疾,孤儿,单亲,重大疾病影响的,以上情况均需附上证明材料。
2、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少于 1890,江苏省认定标准为 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少于 3000 元),需提交公司盖章的工资收入低的证明材料。无业人员可提供村委或社区证明材料。
3、贫困地区详细可在附件中查看具体村镇,直接上传学生户口页证 明即可。(六盘山区等 11 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在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 )。
4.其他贫困生要求提供村级、社区及以上的贫困证明材料。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评审范围
高职五年级(19 级)。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评选学年内无科目补考现象;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获得过贫困生认定;
注: 评审材料为该生在四年级的表现,其中综合考评等第为优秀, 学习成绩排名应在班级前 20%且无不及格科目,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
金。
三、申请流程
(一)班级初评
各班组织好奖助学金评议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任课老师、学生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班级推荐名单完成后递交系部。
(二)系部复评
系部组织好奖助学金复评小组,成员应包括系部领导、教师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系部建议名单完成后递交学生工作处汇总。
(三)校级审定校领导小组对学工处提交的全校汇总名单进行审定,形成审定名单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