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督办5(关于填报2024年学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通知)
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质督办〔2024-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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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4年学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处室:
为准确反映学校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状况,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等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教育基层统计工作相关通知和会议要求,现就切实做好2024年我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处室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部门负责人和统计人员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要加强沟通,做好协同;确保统计质量,确保填报数据等材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本年度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进行了重大改革,此次填报方式为校内填报、专家验核、联院终审三级核验,最后上传教育部网站,所有数据填报、核验坚持“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
数据要求:学生数据(2020级、2021级)与联院学籍系统吻合。资产数据填报根据中职事业统计(打折,生均)。打折方法:系数 (2020级+2021级)/咱们学校所有学生数 200/1000=0.2。
三、本年度学校数据填报涉及以下部门: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实训处、后勤装备处、安保处。
四、相关处室务必按通知附件所明确的分工和要求认真填报相关采集数据,并于10月17日17:00前将统计报表电子文档发送至质量管理与教育督导办公室严寒处,此次统计工作全部结束后,纸质报表(1份)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送至质量管理与教育督导办公室吴传茂处。
五、填报总体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校验关系。涉及填报专业学生数、教师数的相关单位,应特别注意表内和表间的校验关系,否则数据前后不一致,后期无法准确核实。特别注意数据的一致性(表间逻辑关系)、准确性(表内逻辑关系)和完整性(尤其涉及各口径的人数)。
(二)指标口径。相关报表的指标解释、填报说明,查阅2024年高教事业统计数据填报说明1010,数据须严格按照指标口径统计进行填报。相关统计数据既要反映真实情况,又要确保数据平稳,对异常数据应反复认真核查。
特此通知
质量管理与教育督导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
附:学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各处室任务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