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的客观见证,是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为此,制订制度如下:

 

1、成立档案资料工作领导小组。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各处室有关人员协助工作。

 

2、各处室档案资料要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各处室资料由本处室妥善保管,每学期进行一次整理,并装订成册,便于查阅。

 

3、各处室要积极为其它处室和学校教师提供相关档案。所有档案资料原件由处室自己保管,对于需要提供文字档案资料的,只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电子档案平时要做好备份(至少应保护在两台电脑或网络存储上),学年度末由各处室分年度整理后送交信息中心统一保存,并记录成光盘。

 

5、建立学校综合档案室。每学年度各处室将整理的档案,按照规定向学校综合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6、学校综合档案室对归档的案卷按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在分类的基础上按保管期限进行系统排列,编制案卷号以固定其位置。

创建时间:20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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