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的接收与整理制度

档案的接收与整理制度

 

1、各部门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部门档案资料责任人于次年的3月上旬完成移交任务。

 

2、业务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部门档案资料责任人于次年的3月底向档案室移交。

 

3、照片、底片、录音带、录像带等声像资料,由各部门档案资料责任人按归档范围和要求,于次年3月份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4、科技档案或重要的、保密的资料随时归档。

 

5、凡归档的文件材料不能用复写纸、铅笔、普通圆珠笔、红墨水笔、纯蓝墨水笔书写,以利长久保存。

 

6、文件材料归档应编制归档移交清单,交接双方签字,各留一份,以备查考。

 

7、档案室对接收后的各类档案按档案分类编号方法,进行编号、编目、整理排架、编制各类检索工具等,所有的纸质档案必须在次年的6月底完成归档任务,以便提供利用。电子档案次年的9月底完成归档任务。

创建时间:20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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