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学籍档案整理细则

昆山市学籍档案整理细则

 

全市各中小学对2010年以前(含2010年)的学籍档案按规范进行整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归档范围

1.本校新生录取名单、录取材料(永久)

2.本校毕业生名册、毕业证书存根、毕业生学籍卡(永久)

3.本校学生休业、肄业材料(永久)

4.本校学生名册、转学、退学、休学、复学、借读生名单等材料(永久)

5.本校毕业生升学情况、去向、质量记载册、跟踪表、反馈表(永久)

6.选拔、保送学生名单(永久)

7.中考或高考成绩单(永久)

8.其他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材料

 

二、归档材料的质量要求

1.所有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最终材料,应保证真实、齐全、完整;

2.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3.手工书写应用不褪色的黑色、蓝黑色墨水,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字迹要求工整清晰;填写人、审核人均要本人签署。

4.学生休学、退学、复学、转学、提前毕业等情况要在学籍中注明。

5.学籍表中的照片要用原件。

6.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双套保存,确保内容一致。

三、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为永久。

四、整理方法

1.采用“年度—问题”的分类方法,案卷按年度排列,每年按“问题”分别组卷,先后顺序为新生类、毕业生类、名册类。编制案卷跨年大流水号,档号由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组成。

2.新生类学籍档案包括录取名单、录取材料、登记表、户口本复印件、学区内证明材料、预防接种卡等(学校自行规定)。一名学生材料为一份,按班级组成一卷或数卷。

3.毕业类学籍档案包括毕业生名册、毕业证书存根、毕业生学籍卡、毕业生升学情况、毕业生跟踪材料等。按班级或专业组成一卷或数卷。

4.名册类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名册,转学、退学、休学、复学、借读生名单休业、肄业的等相关材料。按内容组卷整理。

五、具体步骤

1.立卷前检查:核准新生、毕业生人数,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归档材料是否齐全,排列顺序是否正确。

2.编写页号:无论正反页只要有文字或图表的(除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都应编写页号,每卷均从1开始。正面右上角编写页号,反面有字或表格的在左上角编写页号。

3. 一卷由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归档材料、备考表组成。

4.案卷封面

第一栏:单位规范化全称(敲章、宋体、黑色)

第二栏:学籍档案(敲章、宋体、黑色)

第三栏:填写案卷题名,应准确揭示卷内文件材料内容、包括责任者、题名、文种三方面,字数不超过50个字。

举例:

新生类:2011年三(1)新生录取名单、登记表、户口本复印件、学区证明材料

毕业类:本校2012年六(1)班毕业生学籍名册

毕业类:本校2012年六(1)班、六(2)班毕业证书存根

名册类:本校2011年插班生情况登记表

5.卷内目录:顺序号(每卷从1开始)、责任者(材料形成单位)、题名(应尽量详细准确、方便以后利用)、日期(文件形成日期)、页号。

6.备考表:填写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本卷材料形成时间的第二年的第二季度之前),立卷人、检查人应手写或盖姓名章。

7.装订:去掉材料上的大头针、曲别针、订书针等金属物;折叠卷皮,三孔一线装订。

8.案卷背脊:贴文书红标签,离底端2CM;需填写全宗号、目录号、年度、案卷号(跨年度大流水号)。

9. 案卷目录、全引目录(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各打印一式二份,一份随同档案一并移交档案馆。

六、编写整理情况说明

主要对学籍档案整理前、整理后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如案卷总数、缺卷原因等,并随同档案一并移交档案馆。

七、有关档案卷皮、卷内目录、备考表、标签等用品统一到档案局购买。

八、全宗目录号设置

创建时间:201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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