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十五届校田径运动会精神文明奖评选办法

2024年第三十五届校田径运动会

班级精神文明奖评选办法

为鼓励各班级在校第 35 届田径运动会比赛中恪守体育道德,顽强拼搏,培养学生文明、守纪、奋发向上的良好品质,确保校运会安全、顺利进行,充分展示我校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特制定精神文明奖项。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对象:2024 年第 35 届田径运动会各班级。

二、评选条件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第 35 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则以及有关规定。

(二)各班级须有正确的参赛观,自觉维护公正竞赛、公平竞争的原则,有良好的赛风、赛纪。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

(三)各班认真做好运动员参赛服务工作,积极撰写广播稿, 切实做好各项比赛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在比赛期间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取消相关班级的评选资格:

1.班主任不能及时组织学生参赛和管理好学生的纪律。

2.班级不按规定就坐指定区域,随地乱丢果壳纸屑,不能保持座位和比赛场地的清洁卫生。

3.班级学生随便离开座位到教室或其他场地及校园内游荡,玩与比赛无关的球类及其他活动,互相追逐打闹影响运动会的比赛。

4.发生特殊或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评选办法

班级精神文明奖入选名单由系部推荐统一经大会组委会评选

四、评选名额

系部推荐评选比例分别为各系班级总数的10%。

五、奖励

颁发相关奖状证书及奖金

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第三十五届校运会组委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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