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9号关于做好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人事〔202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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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全体教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31号)文件精神,对照《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标准(试行)》,现就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范围主要为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和从行业企业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产业教授、产业导师等,下同)。公共课教师、校内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其他人员以及依法开展职业学校教育的其他机构中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符合相应条件可参照实施。
专业大类名称:装备制造大类、财经商贸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土木建筑大类、轻工纺织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农林牧渔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水利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
二、认定方式
职业学校“双师型”认定有直接认定和申请认定两种方式,请对照“省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确定认定方式。
三、组织实施
(一)教师自主申报。“双师型”教师认定由教师个人申报,
申报人须在9月28日13:00前将附件2(直接认定申报汇总表)或附件3(申请认定申报汇总表)、申报表、佐证材料发给各系部相关负责人。专业课教师申报由教师所在系部负责汇总整理,文化课教师申报由人事处汇总整理,兼职教师申报由教务处汇总整理。
(二)系部对照“省标”进行初步审核。10月8日前将初审后的相关材料交人事处。具体如下:申报表、佐证材料(每位教师建1个文件夹,命名格式:“专业大类名称+学校名称(全称)+姓名+(校内直接/校内申请/校外兼职)+汇总表对应序号”),例如:装备制造大类+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王某某+校内直接,及系部汇总的2张电子稿。
(三)10月9-10日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报送主管部门。
附件:
1.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标准(试行)
2.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报表
3.苏州市职业学校直接认定“双师型”教师申报汇总表(校内教师)
4.苏州市职业学校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申报汇总表(校内教师)
5.苏州市职业学校认定“双师型”教师申报汇总表(校外兼职教师)
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人 事 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