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昆山市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职业学校: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健全教师标准体系,现就昆山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主要适用于职业学校具有教师资格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参照实施。

二、标准要求

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衡量“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的第一标准,强化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的考察,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在影响期内不得参加“双师型”教师认定,已认定的应予以撤销。突出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考察注重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实绩。要熟悉行业企业情况,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以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或实践经验。

  • 三、组织实施

  昆山市教育局负责“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认定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学校认定、教育主管部门复查的程序具体实施。严格按照标准条件,规范程序,保证质量。认定结果经校内公示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确保过程透明规范、结果公平公正。

 

本校教师于2023年8月5日前,对照最新完成《昆山市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试行)》完成相关申报材料,并将申报佐证材料在https://jinshuju.net/f/MbFDpW 页面中上传。

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将影响相关职称晋升和骨干教师评选,请重视。

  有关申报问题联系教师发展处 金韬 卞小丰

 

附件:

附件1:昆山市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基本标准(试行)

附件2:昆山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报表

创建时间:202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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