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评2021年姑苏教育人才的通知
昆山市教育局
关于参评2021年姑苏教育人才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1年姑苏教育人才的通知》(苏教师〔2021〕38号)精神,现就苏州市2021年姑苏教育分层培养人才(教育名家、教育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对象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及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中在职在岗的专业人员。
申报教育名家的须为1966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教育领军人才须为1971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青年拔尖人才的须为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引进的教育人才须在苏州工作满两年及以上(即2019年9月前来苏州工作)方可申报。
二、名额分配及申报类别
2021年,苏州市拟评选教育名家3~4名,教育领军人才35名,青年拔尖人才160名左右。我市可推荐教育名家、教育领军人才评选对象合计不超过6名,教育名家、教育领军人才不得兼报。青年拔尖人才评选推荐名额不超过18名。推荐的青年拔尖人才应覆盖全市所有学段,职业学校教师至少1人,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推荐人员中乡村教师不少于10%,校级正职领导(不含幼儿园园长)和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人员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
符合条件的江苏省特级教师、苏州市名教师可直接申报参评青年拔尖人才,不占各地各校推荐名额。
三、基本资格及条件
申报对象须具备《姑苏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对业绩特别突出、事迹特别感人、贡献特别显著、师生特别公认的教师,可作为特别推荐人选申报参评,需占推荐名额。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二)民意测评
各学校(单位)自定方案,组织对申报对象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在所在单位进行,参加人数一般不少于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60%。
(三)推荐上报
市教育局根据推荐名额择优确定候选人名单后,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并经市委组织部或人才办同意后,上报苏州市教育局。
(四)评审答辩
苏州市教育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开展材料评审工作,对青年拔尖人才候选人,进行课堂教学评估。统一组织专题论坛及答辩,申报教育名家的,需围绕自己的教育思想开设专题论坛;申报教育领军人才的,以问题为导向,结合个人教育教学专长,阐述教育教学实践思考与对策;申报青年拔尖人才的,阐述个人发展规划。
(五)提出建议名单
苏州市教育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评审情况,提出建议名单并上报苏州市委教育工委,苏州市委教育工委经集体讨论研究后上报苏州市人才办。
(六)公示确认
苏州市人才办审议后,由苏州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认,并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实施奖励和资助。
五、工作要求
各学校(单位)要切实加强遴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明确遴选推荐工作的承办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申报人资格审核、材料验证、成果展示、民意测评、签字盖章等工作。提供的申报材料如下:
《2021年姑苏教育人才申报表》(附件2)、《2021年姑苏教育人才教育教学业绩考核表》(附件3)、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介绍(规定格式,见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式三份。推荐人选民意测评表(附件5)、推荐人选花名册(附件6)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申报表》填写内容涉及的有关证书、证明等复印件一册,有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申报青年拔尖人才的需提供一节代表个人教学水平和特色的课堂实录一份。所有报送的纸质材料,须经学校(单位)审核、主要领导签字。
请于2022年1月22日前完成推荐上报工作,有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贾永林,电话:57552164,电子邮箱:ksjyjqzlx@126.com。
附件:1. 申报对象基本资格和条件
2. 2021年姑苏教育人才申报表
3. 2021年姑苏教育人才教育教学业绩考核表
4. 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介绍参考格式
5. 2021年姑苏教育人才推荐人选民意测评表
6. 2021年姑苏教育人才推荐人选花名册
昆山市教育局
2022年1月5日
- 附件【附件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