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号 关于做好2021年学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人事〔202201

 

 

关于做好2021年学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科室、后勤装备处: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系统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学校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

1.考核范围和对象:202112月底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备案制工作人员

2.考核内容:年度考核应以平时考核考勤为基础、以履行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以工作绩效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内容,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公共服务意识和遵纪守法情况。

能:主要考核专业技术、技能、管理的业务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及水平,业务能力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及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3.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结果可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本年度新录用人员属于“参加考核不定等次”。

4. 考核程序:

115日(周三)校长办公会:确定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名单,确定考核工作程序和部门考核工作小组名单,确定优秀等次人员产生办法。

215日(周三)下午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会议:通过考核工作程序、优秀等次人员产生办法。部门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人会议:布置年度考核工作。

316日(周四)下班前,个人向各部门考核工作小组申报评优,上交《评优申报表》、《无有偿家教承诺书及相关展示材料。科室后勤组,后勤人员向后勤处申报,科室人员向校办申报。

41617日申报优秀人员材料展示。

5110日(周一)部门会议:考核工作动员、布置;申报优秀人员述职;投票推荐2021年度优秀等次人选。

6110日(周一)下午部门考核工作小组会议:讨论、确定本部门202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上报名单;提出本部门人员年度考核等次意见,评优推荐上报表部门负责人签名后上报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

7111日(周二)下午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全校推荐的优秀等次人选进行测评,审定全校考核人员考核等次。通过学校年度考核优秀名单。

8112日(周三)前教职工上交年度考核登记表;114日(周五)各部门收齐年度考核登记表,各部门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人在“主管领导评鉴意见”栏签字后交人事处。

9111日公示考核结果。

10114日确定考核结果,上报局人事科相关年度考核材料。

5.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优先给予嘉奖;连续三个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优先给予记功。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参加竞(晋)聘上岗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

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增加一级薪级工资,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以及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资福利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凡推荐为优秀的教职工,均需签署“无有偿补课承诺书”并承诺签署承诺书后没有从事有偿补课

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推荐办法

(一)2021年年度考核学校优秀等次名额

202112月底学校在编及备案制教职工数为254人(其中现职校级领导5人、备案制35人,其他专技200人,工人14人),按上级文件规定,2021年优秀等次人数比例不超过12月底在编及备案制考核人数的20%,现职校级领导不占基数,我校今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的名额为49人。

(二)考核及优秀等次人员产生办法

1.优秀等次人员推荐对象

所有参加校内考核的人员,按人员性质、所属部门分四个组(详见附件2分组名单)。其中:

1)现职校级领导5人,由教育局考核。评优不在校内,参加组内对他人推荐。

2)外借4人,参加考核,不参加评优。

3)本年度新录用人员11人,参加考核,不定等次,评优不被推荐,参加组内对他人推荐。对进入学校工作不满2年的人员原则上不考虑评优。

4)长病假2人,不参加考核。

5)其余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共232人,可在组内申报评优,可作为优秀等次人选推荐。

2.优秀等次人员产生办法

1)由校长办公会确定学校各部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的名额分配。优秀等次名额分配以各部门符合推荐条件的人数为基数。

2)各部门考核工作小组组织本组成员,按照 “申报(向部门递交申报表)—材料展示(申报表、相关材料)—公开述职—组内推荐”的程序,产生本部门优秀等次推荐人选。各部门考核小组可视本组具体情况在分配名额内对组内未申报人员中突出贡献者进行提名,提名优秀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提名人员须经“组内推荐”程序。部门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年度考核和推荐情况,确定本部门2021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名单,并将名单排序上报。同时对其他人员提出年度考核等次意见(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上报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

3)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根据各部门上报的优秀等次人选进行审核、测评,确定学校年度考核优秀名单,审定其他人员年度考核等次。

3.优秀等次推荐人员名额分配

我校今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名额为49人,符合推荐评优人数为232人,根据以上数字计算出本年度校内评优比例数,依此比例数计算出各小组评优名额(采用教育局要求的去尾数法)。若有剩余名额的,由校长办公会议视全校推荐情况以及个人表现再进行提名,交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审核。

1)智能制造组符合推荐条件人员81,分配优秀等次名额17人。

2)经贸管理组符合推荐条件人员47,分配优秀等次名额9人。

3)综合基础组符合推荐条件人员42,分配优秀等次名额8人。

4)科室后勤组符合推荐条件人员62人,分配优秀等次名额13人。

三、材料上报时间及要求:

1.《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报时间:

个人于2022112日前上交各系部,各系部于20221                                                                                                                      14日前上交人事处。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合理安排时间完成好考核工作。

2.《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相关要求:

1)单位填写学校全称;出生年月填写格式统一为****.**,如1970.02                                

2)岗位类别:校长、副校长为“管理岗位(双肩挑)”,                                            副校级、教师为“专技岗位”,校医为“其他专技岗位”,工人为“工勤岗位”。

3)岗位等级:专技岗位(含校长、副校长):正高级职称为“专技四级”,高级职称为“专技七级”,中级职称为“专技十级”,初级职称及工作满一年的教师为“专技十二级”,2021年新录用教师为“试用期”;工勤岗位:高级技师为技术工一级,技师为“技术工二级”,高级工为“技术工三级”,中级工为“技术工四级”,初级工为“技术工五级”,普通工为“普通工”。

4)岗位名称分别为:校长、副校长、副校级、教师、校医、工人。

5)一律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一份,被考核人在本人意见栏内手签“同意”并签名,考核表上的日期不要改动。

3.上报材料表格统一由人事处下发。

4.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部门考核工作小组名单

2.年度考核教职工分组名单

3.评优申报表(请根据人员类别分别在3-13-2中选择对应申报表)

4.昆山市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请根据人员类别分别在4-14-24-3中选择对应登记表)

5.无有偿补课承诺书

 

                 人 事 处

年一月五日       

 

 

创建时间:2022-01-05
首页标题    行政机构    人事处    通知公告    〔2022〕01号 关于做好2021年学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0
收藏本文